政府管太多:指妨礙競爭 百貨送名車竟挨罰~~轉貼蘋果日報

台北101去年周年慶推出滿額抽價值近300萬元的奧迪油電混合車,遭公平會開罰10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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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朱正庭╱台北報導】百貨周年慶陸續登場,不少業者吸客噱頭是送名車等大禮做消費滿額抽獎品,但去年台北101送價值近300萬元名車,遭公平會以違反公平競爭為由開罰10萬元;京站時尚廣場送10年小豪宅住宿權,也遭立案調查。導致百貨業者今年抽獎獎品大縮水,民眾不滿說:「政府根本是管太多。」
今年贈品大縮水

去年台北101在周年慶期間推出消費滿3千元就可抽價值近300萬元奧迪油電混合車,也是當時汽車大獎中價值最高,但今年5月卻被公平會以涉「高額贈獎利誘」、「妨礙公平競爭為由」開罰10萬元。
公平會表示,裁罰是根據「贈品贈獎促銷額度案件之處理原則」,最大獎項價值須低於基本工資120倍規定(當時每月基本工資1萬8780元,計算後贈品價值上限為225萬3600元);另京站時尚廣場去年推小豪宅住宿權,外界估算如看租金收益,也達300萬元之譜,被公平會立案盯上。
受此影響,今年台北101購物中心逢10周年,原促銷大獎有機會加碼,但反而縮水為價值141萬元車款,價值較去年對砍一半;京站也未推出抽獎大禮。
檢視公平會針對贈品的規範原則,也有限制事業全年贈獎總額,如上一會計年度銷售金額20億元以上,全年贈獎不得超過4億元;商品或服務價值超過100元以上者,贈品價值上限為商品或服務價值的1/2。
台北101、京站時尚廣場等業者表示,尊重政府機關裁量權。
民轟:吃飽撐著

但不願具名的百貨業者批評,此規定過於不合時宜,也影響業者行銷操作,對活絡整體經濟、促進消費沒有幫助。
民眾陳碧蓮批說:「政府是吃飽撐著嗎?民生物資一直漲,從不見政府拿出什麼好辦法,業者推出好康,反倒跳出來說不行,實在想不透。」
贈品促銷 額度規範

★贈品價值
.商品或服務價值100元以下者,贈品價值上限為50元
.商品或服務價值100元以上者,贈品價值上限為商品或服務價值的1/2
★事業辦理贈獎規範
.上一會計年度的銷售金額在20億元以上者,全年贈獎總額上限為4億元
.銷售金額超過5億元,未滿20億元者,全年贈獎總額上限為銷售金額1/5
.銷售金額5億元以下,全年贈獎總額上限1億元
註:事業辦理贈獎,其最大獎項之金額,不得超過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公布之每月基本工資的120倍
資料來源:公平會網站http://goo.gl/hF6qHF
【政府回應】

公平會表示,訂定贈品促銷額度處理原則,主要是希望廠商能集中心力在商品本身,而不是只藉不合理的高價贈品吸引民眾消費,妨礙公平競爭,以台北101購物中心為例,民眾可能為了得到抽獎機會,才進行消費,並不是單純買需要的商品,類似限制國外也都有規定,並不是台灣獨有。
公平會指出,另像贈品價值不得超過商品價值之1/2,主要是為了避免發生像「買報紙送黃金」的不合理狀況,但如果只是單純贈送同樣商品的買1送1,就不會有問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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