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有績效越區搶 沒賺分就擺爛~~轉貼蘋果日報
警界怪象
新竹縣市交界發生車禍,先到場的新竹縣警方確認「非我轄區」後,轉報新竹市警方處理,交接期間導致另一名駕駛因閃避不及又釀車禍。案發後兩縣市警局互推責任,竹縣認為竹市「姍姍來遲」不符合程序,竹市則稱:「如果先到的能幫忙定位排除,也不會發生第2起車禍!」兩單位事不關己、推托的說詞,讓警界都看不下去。
一名資深車禍處理小組警員說,「基層和長官的心態都很重要!」交通事故當事人後續製作筆錄、調閱監視器畫面等程序都須在權責分局進行,因此路權劃分非常嚴格,首先抵達的警察就算確認「路權不在我轄」,也必須做好「交管、協助就醫、交接」的標準程序。
河面浮屍沒人理

一名刑警表示,案件要接要推,全看「績效分數」而定,在警界流傳一段故事,有一具屍體在兩分局交界的河中央漂浮,當地派出所警員據報趕往現場,不但沒有立即處理,還拿竹竿把浮屍推到對岸,對岸另一轄區的警員也不甘示弱,又拿竹竿把屍體推回來,浮屍被推來推去,最後屍體被沖到下游,才由下游的分局接案。
資深刑警說,相反的,有績效分數的「好案件」,當然是先搶再說,曾有某市警局刑警越區辦案,但縣警局也有相同情資,雙方為搶績效,市警局竟然將縣警局「便衣」當成歹徒,當場喝令繳械,最後經上級長官出面協調才解決,成了警界大笑話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阿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