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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溝蓋凸起4公分 害路人絆倒~~轉貼蘋果日報

台中市向上路三段、近三厝街口的一處水溝蓋凸起4公分高。



【投訴組╱台中報導】台中市向上路三段、三厝街口,路面上有水溝蓋被移動後沒重新蓋好,翹起凸出路面約4公分,導致途經此處民眾不慎遭絆倒受傷,氣憤不已。對此,養護單位台中市政府建設局第一工務大隊表示,已緊急派員復原,避免再有民眾受傷。律師指出,民眾若有受傷可具體求償。
張小姐被凸起水溝蓋絆倒,膝蓋受傷。投訴人提供
市府緊急派人修復

台中張小姐抱怨,9月25日上班途中,經台中市向上路三段、近三厝街口,不慎遭路面溝蓋絆倒摔跤,當場仆街,膝蓋破皮流血,雖是皮肉傷,但難以行走,也影響工作,她痛批:「真的很危險。」
記者當天重回現場察看,發現一旁土地正在整地,被移動的溝蓋旁有一大塊突起的大石頭,而溝蓋凸起部分約高出路面4公分,行人容易因此絆倒。
台中市建設局第一工務大隊大隊長賴東宏表示,已派員至現場將溝蓋復原,但不清楚是誰移動溝蓋,也無法證明是一旁地主整地所致,不過受傷市民可向建設局請求賠償,手機、市話直撥1999,建設局會成立國賠評議委員會來審議,先行賠償,待釐清責任,市府再另對移動溝蓋行為人求償,受傷市民不須擔心求償無門。
律師:可請求賠償

宇國聯合事務所律師張智剛表示,政府單位須負起公有設施的安全維護責任,若因設施設備維護不善造成民眾受傷,民眾有權向設施的維護單位具體請求損害賠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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